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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高考综合改革相关政策解读(五)

发布时间:2025-09-20 08:55:19

  根据我区高考综合改革推进工作的实际需要,为满足广大学生、家长了解政策、熟悉政策、掌握政策的需求,我们通过自治区教育考试院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等渠道以问答形式,对高考综合改革相关政策进行解读。


  本期重点介绍我区高考综合改革中的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录取有关政策规定,包括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录取方式的变化、志愿设置变化、志愿组合方式、“院校+专业组”志愿填报的优势以及高等学校招生专业对选科的要求等。


  问: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录取方式有什么变化?


  答:从2027年起,高等学校将按物理科目类、历史科目类分列招生计划、分开划线、分别录取。按“院校+专业组”,以平行志愿方式投档(提前批及特殊类型除外)。高等学校依据统一高考成绩、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参考高中阶段综合素质评价,择优录取考生。


  问: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录取志愿设置有什么变化?


  答:高考综合改革后(自2027年高考录取开始),普通高考招生录取志愿设置将主要采用“院校+专业组”的组合方式,适当增加志愿填报数量,满足考生志愿填报需求。具体志愿数量及部分特殊类型招生志愿设置等将另行公布。


  问:什么是“院校+专业组”的志愿组合方式?


  答:传统的志愿设置是以一所学校为一个志愿单位,每个学校下可以填若干个专业志愿和是否服从专业调剂;实行“院校+专业组”的方式后,则以“院校+专业组”为一个志愿单位。“院校+专业组”指的是某高等学校对考生选择性考试科目要求相同的专业的组合。一所院校可设置一个或多个“院校+专业组”,每个专业组内可包含数量不等的专业。同一专业组内各专业对考生的选择性考试科目要求相同。


  问:“院校+专业组”的志愿填报有何优势?


  答:一是能提高考生志愿满意度。“院校+专业组”的志愿设置模式,使考生根据自己所选的选择性考试科目填报相应的专业组志愿,专业组内可能是一个专业,也可能是多个专业(即使是多个专业也是对选考科目要求相同的专业),考生按专业组投档后,若未被所填报专业录取,还可在该专业组内进行专业调剂,提升了考生的兴趣志向和最终所录专业的契合度,真正做到了“学其所好、录其所长”。


  二是符合高等学校选拔和培养人才的要求。高等学校根据专业人才培养对学生学科专业基础的要求以及学校自身办学的需要,设置选择性考试科目要求。按“院校+专业组”投档录取,能提高考生选考科目与高等学校招生专业选考要求的匹配度,使学校招录到有相应学科特长和兴趣的考生,有利于进校后人才培养和学校自身发展。


  三是能够引领基础教育健康发展。促使高中学校关注学生学习过程中的兴趣特长和专业志向,更多关注学生的综合素质发展,促进学生的个性特长发展。


  问:高等学校招生专业对选考科目有何要求?


  答:高等学校结合自身办学定位和专业培养目标,认真研究本校专业人才培养对高中学生学科专业基础的需要,根据教育部《普通高校本科招生专业选考科目要求指引》对每个具体专业提出选考科目要求。如某高等学校的某专业首选科目要求为“物理”,再选科目不限,则表示考生选择性考试科目3科中只要选考物理就可报考该专业,对另2科再选科目没有要求。高等学校专业选考科目要求提前两年公布。我区已汇总2027年拟在新疆招生高等学校所提的选考科目要求,并于2025年3月13日通过自治区教育考试院官网发布,供考生及其家长参考,后续如招生高等学校和专业发生变化,将根据情况补充公布新增高考学校和专业的选考科目要求。


  考生可访问新疆教育考试院官方网站(https://www.xjzk.gov.cn)查询高校选考科目要求(具体操作方法:一是登录网站首页,在“通知公告”栏中查询,二是在网站首页“高考高招”栏中,通过“新疆高考综合改革选考科目查询辅助系统”查询)。需特别说明:一是高校编报的招生专业选考科目要求,为高校在所有实施高考综合改革省份的选科要求,招生当年并非所有编报的专业都在新疆安排招生计划;二是高校编报的招生专业并非都在新疆安排物理类和历史类招生计划,高校在招生当年将根据实际情况统筹安排各省物理类和历史类招生计划。


  后续,我们将跟进解读高考综合改革相关政策规定,敬请关注。